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现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(1)项目地点: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顺江大道南段53号(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)。
(2)招标范围: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7个原料药产品的反应风险评估、HAZOP分析、LOPA分析及SIL定级。
(3)计划期限: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。
2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1)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;
(2)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(3)投标人具有HAZOP分析、LOPA分析及SIL定级的TUV功能安全工程师资格人员;
(4)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实验室(CNAS认可);
(5)投标人具有近2年内医药化工行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业绩不少于3个项目;
(6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挂靠;
(7)近三年投标人未接入诉讼或仲裁,且无违法、违纪,重大安全事故等,且没有在安全、质量领域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、没有在保密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、禁止投标,没有骗取中标和不曾因严重违约而被解除合同;
(8)投标报名截止时间:至招标公告网上公布之日起15日内截止。
3、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,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招标文件。
4、报名需提交资料:
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扫描件及相关相关证明材料)、《投标报名单位信息表》、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、近半年社保,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加盖公章。
5、报名方式:
请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[email protected]并抄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6、投标保证金
(1)投标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壹万元整(通过资格预审后24小时内需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;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和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)
(2)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:公对公银行转账
(3)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:
1)截止开标前3天,投标人无正当理由、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;
2)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,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;
3)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,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;
4)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、围标、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;
5)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、举报的,在调查处理期间,保证金暂不退还,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7、本项目评标办法:综合评估法、合理低价中标
8、开标时间:按甲方通知时间为准
9、开标地点:甲方另行通知
10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
招标人: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海涛(电话:18228513028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)
监督人:郑杨(电话:028-67250269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)